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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“黑稀土”是如何“漂白”的?

    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4-09-03 06:54:00    浏览次数:918    评论:0

        多部委正挥刀斩向非法稀土产业链,让“黑稀土”无法“漂白”,从而遏制稀土盗采。

        昨日,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记者从权威渠道拿到的一份内部报告显示,在工信部的牵头调查下,湖南省现已查处了7家涉及稀土违法违规的企业,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40万元。

        本报记者通过梳理这些违规企业的处罚材料发现,一些非法盗采和来源不明的稀土矿产品,经过7家企业相互的倒手、流转,不仅拿到了象征“合法身份”的稀土专用发票,还能“合法”地出售给下游冶炼分离企业。

        鉴于稀土黑矿猖獗,有接近专项检查小组的人士表示,多部委还将开展新一轮的打黑行动,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。

        经贸易商开发票后“转正”

        “当事人陈XX经手销售公司的存货,其中销售305吨稀土矿,货款4566万元,无法说明来源,对当事人陈×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万元的处罚。”

        这是一段关于江华稀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(永州市)的违法违规情况的陈述。这样的叙述,已经写进题为《湖南省严打稀土违法违规行为》的上述内部报告中。

        除了江华稀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,湖南和金商贸发展有限公司(长沙市)、湖南和丰化工有限公司(长沙市)、双牌县富益贸易有限公司(永州市)、花垣县和顺矿业有限公司(湘西州)、花垣县森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(湘西州)、保靖和丰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(湘西州)也都涉及其中。

        其中,长沙市的2家公司违法收购销售稀土涉及金额巨大,市工商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,其余的5家公司分别给予10万~50万元罚款。

        本报记者多方采访得知,上述7家企业尽管分布在长沙、永州和湘西州三地,但彼此并非独立涉案,而是在通力合作下,彼此有交集,最终织成一张紧密的流转链条,借此完成将“黑稀土”一步步卖到冶炼分离企业手中的全过程。

        “这些非法稀土矿,一般要经手好几个贸易公司,先是由一家贸易公司将‘黑矿’买进来,再销售给另外一个或多个贸易公司,后者一般是能开具稀土专用发票的。”上述接近调查人士告诉本报记者。

        这个环节过后,那些不法来源的非法稀土矿产品因为有了稀土专用发票,非法身份得以“洗白”。此后,有了“合法”身份的稀土再通过正规渠道往外出售到冶炼分离厂手中。

        “稀土黑色链是破坏市场秩序的根源。”工信部稀土办主任贾银松曾公开表示,黑色产业链的黑色利益背后是勾结,“它不是马路上刑事犯罪问题,而是一整套的配套。”

        具体来说,在7家企业中,花垣县和顺矿业有限公司、花垣县森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、保靖和丰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、江华稀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家企业更多参与了购进“黑稀土”的第一步。

        以湘西州花垣县的两家稀土公司为例,森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此前先后从中商国汽(北京)有限公司购进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108.2吨,又从至少7个私人老板手中收购了中钇富铕稀土矿约450吨,共计558.3吨;和顺矿业有限公司,则是从保靖县和丰公司购进了中钇富铕稀土矿64.5吨,又从不同的私人老板手中购进中钇富铕稀土矿531.5吨,共计595.9吨。

        这些非法稀土矿产品,其后渐次流入了湖南和金商贸发展有限公司、湖南和丰化工有限公司、双牌县富益贸易有限公司等贸易企业手中。前述内部报告显示,这三家贸易企业除了向上述4家生产型企业采购外,还与北京、广西等其他渠道的稀土矿源保持着贸易往来。

        前述接近调查人士表示,在“黑稀土”流转过程中,这些贸易公司恰恰充当了最为关键的“白手套”角色,它们在收购了上述4家违规企业的产品后,同时开具了稀土专用增值税发票。

        “这些矿品,不能说就是合法了,只是通过一些手段被‘漂白’了,因为对冶炼分离企业来说,很多是只要有发票就采购了。”这名接近调查人士说。

        公开资料显示,稀土专用发票执行的一个主要目的,是打击非法稀土开采,但当前的问题是,贸易商也是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的,这意味着获取专用发票本身并没有太大限制,发票对于行业的管理效果大打折扣。

        冶炼分离企业是否知情?

        提及市场上的“黑稀土”,包头一家稀土企业高层对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记者表示,2008年~2010年的时候比现在多得多,“稀土市场从2011年以后一直走下坡路,价格一天不如一天,同时政策法规和联合检查也是越来越密集、越来越严格,违法成本越来越高。”

        本报记者掌握的数据显示,工信部同公安部、国土资源部、环保部等多个部委,此前已查出违规生产企业46起,吊销稀土企业经营执照160家,查获非法产品1.9万吨,海关查出走私案件涉案5200万元。

        “正规企业,特别是大企业,比如国字头的,人家犯不上要冒这个风险。”有行业人士说。

        不过,根据专项检查小组的调查,本是非法的矿产品,经过“漂白”后,也销售到了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公司、五矿建丰等大集团旗下的冶炼分离企业及其他贸易企业。

        在外界看来,这些冶炼分离厂虽然表面没有直接参与黑矿交易,但这些稀土矿的来源终究是灰色的。

        对于这些说法,中铝公司昨日对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记者回应称,其所属企业在稀土原料采购等环节一直以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,坚持依法合规操作。

        目前,作为6家稀土大集团整合主体之一,中铝公司以其控股的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为整合主体,将重点整合广西、江苏、山东、四川等省(区)的稀土开采、冶炼分离、综合利用企业。

        同一日下午,五矿稀土方面则对本报记者称,目前已经关注到有关报道,但因为还没跟子公司去沟通,不确定报道提到的信息是真是假,建议记者直接去问涉事企业。该人士同时确认,定南大华是五矿稀土的全资子公司,而对于五矿建丰的收购还在进行中。

        五矿建丰全称是广州建丰五矿稀土有限公司,为五矿集团旗下控股公司之一。去年11月,五矿稀土曾宣布拟现金收购广州建丰五矿稀土有限公司的控制权。目前,该项目已经完成审计评估工作,正在履行备案和内部程序,由于五矿稀土尚未与交易方签署任何框架或意向协议,主要交易要素如交易价格、取得股权比例等尚未最终确定。

        截至记者发稿时,五矿集团层面亦未回复记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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